1)最少1名董事(一名董事必须是自然人)。
2)最少1名股东(任何国籍),可以是个人或法人。
3)最少1名公司秘书,必须是香港公司或香港居民。
4)必须有香港注册地址。
5)董事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或同一法人。
6)公司名称必须以「有限公司」作结。本公司可提供空壳公司以供选择,文件准备工序需时1至两天。阁下亦可自选公司名称(现成公司名单),注册工序需时5天。
本公司可根据拟定名称或我们的现成公司名单,为客户成立香港公司。除了快捷称心的服务外,我们亦会提供专业建议,指导客户如何组织新公司。新公司的用途包括︰作为注册总部;用作投资、开拓中国市场的计划,或向其它国家出售货品等。
此外,我们可代表阁下管理公司,提供注册办事处及作为 贵公司的公司秘书。需要的话,我们亦可提供名义董事和股东。